第四十二章 硬笔威胁论
书迷正在阅读:深入(高干h) , 榻上欢之小女营养不良 , 短篇集 , 救赎「百合SM,主仆」 , 集英阁 , 没有书名的故事书 , 短文集 , 榨干你(骨科1v1 H) , 【电竞NPH】籍籍无名 , 混沌的女儿【卷二:罗斯特哈威尔的混沌的姐妹,露娜与约修娜】 , 咖啡厅的奇幻世界 , 双面情人
法大家,他也是研究过很多的字体,的确没有见到过这种字体! “不可能吧!”众监生震惊,一个写字奇丑无比的人,一夜之间竟然能够开创了一个新的字体,这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,竟然发生在他们的眼前。 熊茂材简直是羞愧难当,他一直吹嘘自己胜过了墨家子,转眼之间墨家子竟然成了开创一种书法的一代宗师,而自己就是那个跳梁小丑。 “横细竖粗,笔端带有钩状,应该是根据刻字改造而来!”孔颖达判断道。 “祭酒大人英明!学生幼时家中贫寒,买不起纸笔,经常在沙盘演练,最终略有小成。”墨顿写的是宋体,其真正的来源则是雕版印刷术的。 “用鹅毛做笔,简直是奇思妙想!”孔颖达惊叹道。 “用乌鸦羽毛,孔雀翎更好,最主要鹅毛便宜!”墨顿说道。 鹅毛在平时宰杀的时候,都随处丢弃了,造价极其低廉,当然比不了那动辄几百文的狼毫,兔毫。 孔颖达拿起鹅毛笔写出几个字,虽然很青涩,用着很不习惯,但是他毕竟是苦练书法几十年的人,稍微练习就能写出不错的字体来。 “又快,又小!节省纸张!”孔颖达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写的字,竖起笔尖看着略微枯黄的笔头,对比一下刘宜年的狼毫笔尖,拿起狼毫笔写了同样的几个字,哪怕已经尽力控制了,依旧要比鹅毛笔写的大很多,而且慢了很多。 “此物若能普及,当是天下学子之福音。”孔颖达说道。